1.1模具
1.1.1模具應具有足夠的剛度、強度和穩定性,并符合構件精度要求。
1.1.2制作模具的材料宜選用鋼材,所選用的材料應有質量證明書或檢驗報告。
1.1.3模具每次使用后,應清理干凈,不得留有水泥漿和混凝土殘渣。
1.1.2鋼筋
1.2.1鋼筋應有產品合格證,并應按有關標準規定進行復試檢驗,鋼筋的質量必
須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2.2鋼筋成品籠尺寸應準確,鋼筋規格、數量、位置和綁扎方式等應符合有關
標準規定和設計文件要求。
1.2.3鋼筋籠應采用墊、吊等方式,滿足鋼筋各部位的保護層厚度。
1.2.4鋼筋入模時,應平直、無損傷,表面不得有油污、顆粒狀或片狀老銹。
1.3混凝土
1.3.1混凝土用的水泥、骨料(砂、石)、外加劑、摻合料等應有產品合格證,
并按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復試檢驗,明確其品種、規格、生產單位等。水
泥、骨料(砂、石)、外加劑、摻合料和水等質量必須符合現行有關標準
的規定。
1.3.2混凝土應按國家現行標準《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的有關規
定,根據混凝土強度等級、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進行配合比設計。
1.3.3混凝土原材料的計量設備應運行可靠、計量準確,并應按規定進行計量檢
定或校準。
1.4飾面
1.4.1石材和面磚等飾面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或出廠檢驗報告,明確其品種、規
格、生產單位等。石材和面磚等飾面材料質量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4.2面磚在入模鋪設前,應先將單塊面磚根據構件加工圖的要求分片制成定型
磚模套件。
1.4.3石材在入模鋪設前,提前24h在石材背面涂刷處理劑
4.4石材和面磚等飾面材料與混凝土的結合應牢固無空鼓。石材與混凝土之間
連接件的耳鉤、錨栓等的數量、位置和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1.4.5涂料飾面的構件表面應平整、光滑,棱角、線槽應順暢,對于大于1mm
的氣孔應進行填充修補。
1.5門窗框
1.5.1門窗框應有產品合格證或出廠檢驗報告,明確其品種、規格、生產單位等。
門窗框質量必須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5.2門窗框的品種、規格、尺寸、性能和開啟方向、型材壁厚和連接方式等應
符合設計要求。
1.5.3門窗框宜預埋在墻板構件內,生產時應在模具上設置限位框進行固定。
5.4門窗框應采取紙包裹和遮蓋等保護措施,不得污染、劃傷和損壞門窗框。
1.6構件成型
1.6.1構件澆筑前應進行隱蔽驗收,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和設計文件要求后方可澆
筑混凝土。
1.6.2混凝土成型應振搗密實,振動器不應碰到鋼筋骨架、面磚和預埋件。